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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20级新生开设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必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高高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能力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要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学校党委决定在新闻传播学类已开设“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纳入教学计划,实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以课堂教学、专题系列讲座、实践化教学平台、学生社团活动,中班授课、小班研讨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产生及其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新闻工作基本要求、新闻传播规律、新闻事业根本性质、舆论导向、社会责任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系列重要问题,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观点,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新闻事件及各种新闻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进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具备全媒体工作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材及课程结构

选用由中宣部、教育部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设立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课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成果《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二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课程共设十二讲:第一讲 学习和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第二讲 把握新闻工作基本要求;第三讲 遵循新闻传播客观规律;第四讲 认清新闻事业根本性质;第五讲 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第六讲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第七讲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第八讲 坚持新闻真实;第九讲 实现新闻传播权利与社会责任的统一;第十讲 遵行新闻法治与道德规范;第十一讲 与传播新技术同行 实现媒体融合发展;第十二讲 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好中国声音。

三、开课安排

(一)课程类别

 必修课

(二)开课年级

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课

(三)课程学分、课时

安排1学分,总共16课时,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课外拓展和实践课时。

(四)成绩考核

以提交专题论文为主,重点考核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观点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考核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新闻事件及各种新闻现象的能力。

四、教学资源

(一)师资配备

由思政部和新闻传播学院统筹安排教师讲授,由新闻传播学院和思政部教师主讲,并负责学生考勤、组织小班研讨及评阅学生文章等,教师教学工作量参照必修课标准计算。

(二)教学资料

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实践中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报道经典案例评析》案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到位

集合优势资源重点打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精品示范课程,作为传媒类本科生的必修课程,是培养造就合格传媒人才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重要举措。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作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定盘星”,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本质要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就是坚守新闻舆论工作之魂。当前,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武装学生头脑,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学生同心同向、同行同进。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思政部和新闻传播学院落实好各项开课工作,落实开课年级及课程学分、课时、教师、教材、教室等条件保障。各学院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思政部和新闻传播学院共同组织集体备课、编写教案、制作教学课件,吃透课程内容,根据本校学生特点,因地制宜用好教材和各种教学资源,确保教学实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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